发布单位: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聘岗位:管理岗39(行政管理)-天津市西青区,医师1-天津市西青区,医师2-天津市西青区,护理岗-天津市西青区,药师1-天津市西青区,药师2-天津市西青区,医技-天津市西青区,医务医辅人员1-天津市西青区,医务医辅人员2-天津市西青区,其他医疗岗1-天津市西青区,其他医疗岗2-天津市西青区,管理岗15(纪检)-天津市西青区
工作地点:天津
职位数量:12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截止日期:2024-12-27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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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天津市西青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西青区计划生育协会2025年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为满足西青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西青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西青区计划生育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就业观念端正。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2020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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